台灣法律英語文教學與考試的發展現況與趨勢


 

       日前甫獲科技大學專業類系、所評鑑一等的殊榮,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於2010年5月18、19日,連續第三年主辦「2010年科技法律國際學術研討會暨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法律研討會」。今年度研討會的協辦單位,包括大陸華南理工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台灣專業英語文學會、台灣科技產業法務經理人協會、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等單位。大會並邀請來自大陸地區華南理工大學、武漢大學;日本大阪工業大學、明治學院大學、大宮大學等海內外知名大學法律相關系所的教授、專家共同與會,發表學術研究成果。

 
       今年度研討會的特色主題之一,在於強調法律英文對於我國法學教育的重要性,並以「台灣法學英文教學與考試的發展現況與趨勢」為主題,邀請台灣專業英語文學會陳英輝理事長,擔任該場次的主持人。
 
       陳理事長強調,由於英文已經成為全球人類的共通語文(lingua franca),英文在各種職場上的使用益形重要,專業英文(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 ESP)已經成為高等教育的重要議題。台灣以及全球各國,有越來越多的大學開始推動ESP的課程,認為ESP的教學將有助於大學生英文能力的提升。本次研討會強調法律專業英文(English for Legal Purposes)的重要性,在國內法律學術研討會中,是獨具特色且首開風氣之先,將對我國法律專業英文教育的推動,奠定良好的基礎。  
 
       該場次首先邀請文化大學法律系姚思遠教授,針對「司法考試新制對台灣法學英文教育的影響與發展」提出報告。姚教授指出,自2011年起,考試院針對法官、檢察官的司法考試及律師高等考試,首次將「法學英文」列入考試科目,將對台灣法學教育產生重大影響,例如促進國內法律相關系、所課程規劃與國際接軌,增進學生跨國法律事務的處理能力。
 
       目前該科考試的出題範圍與考試題型皆尚未明朗,如果題目太簡單,恐怕將淪為只是另一種一般的英文考試,失去增考法學英文的初衷,但是如果出題太難,又恐許多考生心生畏懼而放棄,因此如何妥適出題至為重要。
 
       神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阮啟殷副總經理兼法務長擔任與談人,他同時也是台灣科技產業法務經理人協會的理事長,表示我國高科技產業的法務或智權人員,如果無法以流利的英文表達法律上的專業知識,將會被市場淘汰。
 
       我國自2008年起,首次舉行專利師考試,考試科目中即包括「專業英文」;自2011年起,法官、檢察官及律師等國家考試,亦將增考「法學英文」,值得全國大學法律相關系、所的重視。
 
       其次,由東吳大學法律系黃心怡助理教授,以「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學英文教學現況與發展規劃」為題,表示東吳大學法學院因有悠久的英美法律教育的歷史,故目前在大學部與研究所,均開設英美法律的課程,透過美國法院案例的教學,加強學生法律英文的閱讀與寫作的能力。
 
       台灣微軟股份有限公司資深法務長施立成律師擔任與談人,則表示在台外商公司聘用人員,以專業英文能力為首要條件,其中又以法務人員的法律英文能力要求最高,各大學法律相關系、所應及早培養學生法律英文能力,以面對畢業後在職場上的挑戰。
 
       最後,係由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周天所長,就「台灣法學英文教育的發展現況與趨勢」進行報告,周所長以其過去近15年法律英文的教學經驗指出,目前全國33所大學法律系中,有20個系開設法律英文課程,其中有7個系列為必修課程;25所法律研究所中,有17所開設法律英文課程,其中有8個所列為必修課程;全國大學英文相關系、所中,開設法律英文課程者,則屬鳳毛麟角。目前台灣法律英文教育的發展現況,係需求大於供給,亟需妥善的課程規劃、嚴選品質的教材、適任的教學師資、法律英文能力的國際認證考試,並需要法律教師與英文教師共同攜手合作。
 
       大會亦邀請大陸深圳智財家知識產權諮詢公司張家祥董事長擔任與談人。張董事長本身也是澳洲的註冊律師,他表示不但法律系、所學生需要法律英文能力的訓練,英文、商管等系、所學生也有強烈需求,因為職場或商場上許多場合,都需要法律英文的能力。
 
       其後在問題與討論時段中,來自大陸華南理工大學知識產權學院的四位教授與七位學生表示,大陸隨著經濟的崛起,當前亟需法律英文人才的培訓,台灣的發展經驗尤足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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