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擬為第二官方語言 是文化、經濟或戰略? / 推動第二官方語言 立委、官員、學者交流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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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攝影/賴亭宇

國際貿易是台灣經濟命脈,與台灣經貿往來密切的國家包括美國、澳洲、新加坡等,官方語言都是英語;許多外商選在香港、新加坡設置據點,亦是著眼其英語環境成熟。

體認到英語力對國家競爭力實有深遠影響,拚英語不再僅是教育界或企業界關心的議題,立法委員邱志偉、許智傑、劉世芳日前(4 月28 日)舉行「推動英語作為第二官方語言」公聽會,與會者包括教育部、文化部官員,台南、嘉義、澎湖、雲林等地方人士,與台灣全球化教育推廣協會(GEAT)理事長陳超明等專家學者一同交換意見,長期推動公益英語教育的富樂夢教育基金會也出席分享相關成果。

許智傑表示,自己學英文20 多年,遇到外國人還是不太敢開口,感嘆目前台灣的英語教育和環境建構仍不充足。劉世芳也說:「現在問年輕人英文重不重要?十之八九都會回答重要,但要他們開口說英語,多半都沒有信心。」希望藉由本次公聽會聽取各界專業意見,敦促中央政府正視英語環境的推動。

 

建構英語環境 地方政府積極作為

台南市政府第二官方語言專案辦公室副主任田玲瑚現場分享台南市的雙語環境建置成果,目前包括市政文書、議會紀錄、交通資訊、新聞發布等已逐步完成雙語化,部分公共設施也開始提供雙語服務,如警察局增設雙語機動派出所、古蹟景點配置雙語導覽人員等,希望逐步打造便利市民、友善國際旅客的雙語環境。

澎湖縣政府也期望透過英語來提升地方觀光軟實力,除了建置雙語環境,更針對導覽員、商圈店家及公車司機等進行英語培訓。在人才英語能力方面,台南市目前已辦理公務英語會話班、簡報班等實務課程,陸續培訓近七千人次的公務員,加強英語口語表達能力,並輔以英文檢定分級來檢驗公務員的英語能力。

邱志偉肯定台南市作法,認為語言能力牽涉到國家競爭力,政策的執行應從國家發展的戰略層次去檢視及規畫,而不僅侷限於教育單位。他建議行政院仿效台南市政府,轄下設置一個專門推動英語及國際化的辦公室,從上到下提升執行效能。

 

語言力是經濟議題 立法有待跨部整合

教育部則分享其在各級學校推動英語教育的各項獎勵和補助措施,例如在中小學辦理英語營隊、建置英語線上平台Cool English、要求國小教師加註英語專長達CEFR B2;高中職方面以提撥預算協助學校提升影音設備、辦理英語補救教學及高職就業英語課程為主;大專校院部分則推動全英語授課等等。期望透過英語學習環境的改善,提高台灣人才的英語素養。

現場亦有不少地方人士對英語教育著力甚深,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主任鄭德義分享,目前已在十幾所國小試辦英語廣播,以及校長每月一次英語朝會演講,未來將逐步擴大實施,讓小朋友在日常生活中能夠常聽到英語,進而學會運用。

長期耕耘偏鄉弱勢英語課輔的嘉義協同中學前校長陳啟愷也強調,他在偏鄉學校教英文,沒有固定課本、不趕進度,而是利用歌唱、遊戲營造互動情境,提升孩子的理解力,未來才能真正學以致用。

GEAT 理事長陳超明呼應,所謂第二官方語言,不是只要宣示就夠了,需實際使用。過往政府推動英語相關政策,多不夠全面,建議由國發會成立專責機構,訂定台灣的願景規畫,以跨單位、跨部門機制來推動。會後他接受新加坡《海峽時報》訪問時更強調,透過加強人才的英語能力,能夠提升台灣的國際化,吸引外資、擴大經貿市場,應將之視為經濟議題來處理;此外,他也呼籲文化部仿效亞洲各國,成立英文新聞網路電視台,打造台灣對國際發聲的管道。

文化部方面則回應,台灣是多元文化社會,去年起積極研議之《國家語言發展法》,主要目的是希望透過法制保存國家語言文化多樣性,促進台灣各族群母語的復興與永續發展,和推動英語列為第二官方語言以管理國家事務的立法目的不盡相同,牽涉層面也較廣,應視為不同問題來處理較恰當。

邱志偉總結表示,推動英語列為第二官方語言不一定要透過立法,由行政部門決策即可執行。他建議針對八年8,800 億的前瞻基礎建設預算,可研議增列計畫,補助地方推展英語環境。未來期待由相關行政單位發起正式的公聽會,進一步凝聚各界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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