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英語 還是Globish─第三個千禧年的國際方言?


       在國外做生意或旅行的人,很快就能觀察到一個殘酷的事實:溝通大不易。

       我們在異國遇到的大多數人都試著說英語,他們常認為自己會講英語。我也是啊!但是基輔、巴黎或瓦爾帕萊索(Valparaiso)當地人講的英語卻令英語母語者感到難以理解。更糟且更令人氣餒的是,英國人、美國人或澳洲人講的英語,他們也很難聽懂。所以,問題來了:這些人講的真的是英語嗎?

       就定義上而言,英語是英格蘭使用的語言,但它也在英國的其他地區使用。世界上有44個國家將英語作為其官方語言,或是其中一種官方語言,因此全球的英語人口達到12%,其中包括十分有影響力的美國。

       然而這些國家的人都對這種所謂的共同語言做出他們特有的調整,使得微軟在其軟體產品中必須提供多達18種版本的英語拼字檢查功能。由此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英語既不獨特也不一致。身為律師的人就曉得,美國的合約到了英國必須翻譯成另一種「英語」,不只是為了適應當地法律,同時也是因為美國律師的用字遣詞對英國各階層律師來說,代表的意義不盡相同。

       那麼,我們該如何描述法國人、韓國人、巴西人、中國人等這些世界上88%人口對英語母語者講的語言呢?

       他們講的這種語言,在大家一起討論事情時似乎非常好用;聽起來有一點像英語,明顯是從英語衍生而來的。然而它跟英語之間的距離,就像干邑白蘭地跟葡萄酒之間的距離一樣遙遠。兩種酒雖然都是用葡萄做的,但製作工法不同,成品當然也就不同;不過最終的結果很類似 (如果喝多了的話)。英語母語者不見得瞭解這件事, 因為那些敢來跟他們說話的非英語母語者都自認已經有個像樣的程度。其餘的人則太害羞了,往往連試都不肯試一下。對我們法國人而言,丟臉或當眾出糗是很可怕的事,比在東亞國家更嚴重,但是我們這些「野蠻人」卻相當樂意用不甚完美的英語和其他非英語母語者溝通。

       在八零年代初期,我擔任美國IBM的副總裁,掌管全球的國際行銷事務。當我和美國同事一起到東亞地區出差時,我發現到,東京及其他各城市的同事跟我溝通起來比跟那些來自達拉斯或波士頓的同事溝通更有效率,比較能夠暢所欲言。然而每個人都是在說英語,他們多半也認為自己說的是英語。

       所有非英語母語者都可以證實這點:跟烏克蘭或阿根廷人說話比跟美國人或蘇格蘭人說話容易多了。

       後來我又發現上述這個觀察不太正確,於是我調整了一下自己的想法,並得出一個結論;或許在英語母語者的國家,他們說的確實是英語沒錯,但是在世界上其他地方,大家是用另一種「方言(dialect)」來溝通。(根據韋氏字典的定義,dialect是「語言的地域性變種,其特色可由字彙、文法、及發音上辨識出來…」)

       有些英語母語者把大多數非英語母語者講的英語視為「蹩腳英語(broken English)」。但是觀察一下就會發現,這種蹩腳英語已經足以讓非英語母語者彼此進行有效而友善的溝通。而我們很輕鬆就能將這種有限度的英語整理一下,將其結構化,成為一種正式版的英語,使得其中的局限性無論在巴格達、蒙得維的亞(Montevideo) 或布魯塞爾都變得一致;如此一來,等於沒有任何限制了。Globish就是這麼來的:把自然產生的蹩腳英語變為謹慎、有條理的模式,讓英國女王和比爾蓋茲所用的語言出現「健怡」版,成為第三個千禧年的世界方言。

 

為何不叫它「simple English」或「International English」就好?

       從我自己的立場來講,可能會失之偏頗,因此以下我逐字引用一位英語母語者的話:

身為一個英語母語者,我覺得問題在於大家都想稱它為「Simple English」、「International English」或是「Basic English」;不管是哪一個,裡頭都有English這個字。

一位德國的時事評論家說得好,只要它還被稱做「English」,就會讓人搞不清它的定義或份量。

從我的角度來看,問題還不只如此。任何被稱做Simplified EnglishInternational

English的語言,永遠都會被認為和英語母語者「擁有」的語言差一截。然後就像以前那樣,非英語母語者會被當成是「不夠好」。所以說,Globish確實建立起一套實用的標準,只是現在它也揚起一面旗幟了,而且這面旗子上不一定要出現米字或星條圖案。

如果有人說「為什麼不叫它英語就好了?」那他們一定沒有完全了解這個字背後的地理政治意涵。或許正是英語母語者的身分,讓我更能清楚看見Globish這個名稱存在的必要。

       然而,Globish 不完全是「me Tarzan, you Jane」這樣的英語,它仍是正確的英語。這就是為什麼英語母語者認不出它是相對於一般標準英語而言的「健怡英語(diet English)」;味道嚐起來相同,但卡路里含量不同。Globish 就像瑞士刀,雖然不是進行腦部手術的理想工具,但經證實已足以應付戶外需求,特別是各種緊急狀況。

 

Globish跟英語有何不同?

       Globish 以數量有限的英語字彙進行口語及書面溝通:1 ,500個字。英語是一種字彙過多的語言;牛津字典中有615, 000個字,跳過幾個也無妨。1 ,500個字聽起來似乎少得可憐,其實不然;你能用這些字表達任何事。世界知名的「美國之聲」電台四十年前就著手發展一套類似的字彙,如今也達到1, 500 字,他們叫它「special English」,用這套字彙製做的廣播節目以全球88%對複雜英語理解有困難的人口作為主要收聽族群。這些字英語母語者也能用,雖然他們看不出差別在哪,因為一樣好用。在Globish字表的建構過程中,這份清單也是其中一項參考資料。

       有了Globish字表,你不用說(或寫):「That erstwhile buddy of yours is a weird duck who will most probably put the kibosh on all our good deeds.」 你在舊金山的鄰居也許聽得懂,但在蘇黎士就未必了。這樣的句子反而會讓你覺得很好用:「Your old friend is too strange; he will probably ruin all our efforts.」 

       還有一個真人實事的例子。我記得在模里西斯的時候,有人介紹一位高貴的英國紳士(這是廢話,我知道) 給我的新娘認識。他問了她一個確認性的問題:「You speak English, don’t you, Madam?」她回答:「Just a little, and you, do you speak French, Sir?」結果對方說:「Well! Smatterings.」這兩個字裡頭Michele只認得「well 」,因此將對方視為會講法文;就算不是very well ,起碼也已經well enough。稍後我們討論起Globish,還有剛才誰佔了上風。對於我太太的做法,我的看法是:她講的話比較容易理解,因為無論如何她都不會用smatterings 這樣的字,甚至是smidgens、或whits 等這些非英語母語者不會去用的字,因為她自己本來就不認識這些字。就算沒有這些字,你也能活得很好、溝通無礙。改用hardly吧,這個字就已經夠好用了。

       更重要的是,英語中的字彙會相互衍生。Globish接受「care」這個字,所以也接受「careful、carefulness、carefully、careless、carelessness、carelessly、care-person、caretaker」等字。所以連同那1,500字在內,總共有超過5,000個字可以用,接近一般英語母語者會使用的字彙量,已經足夠讓你用來表達各種需求。

 

       Globish 以很多英語字彙進行口語及書面溝通。從1,500變成5,000或許已經很足夠了,但仍有許多字彙缺乏恰當的同義字。在這樣(還算蠻常見)的情況下,用簡單的換句話說就可以解決問題。你不會用「pannikin」這個字(不管怎麼說不會常用),而會說「small metal cup」,用三個簡單的字來代替。誰在乎呢?只要不惜用上很多的字,就算在畢爾包,你也能成功把訊息傳達出去。

       Globish 接受各種拼字方式,無論是牛津拼法或是布魯克林拼法。當你拿到一份文件時,你要先決定該用哪一種拼字檢查。但若使用Globish的軟體工具就不需要這樣,因為這才是非英語母語者需要的,他們總會隨意混用各種拼字方式。他們不是走到哪裡都能被理解嗎?如果我寫信給我的美國朋友說:「My neighbour is in favour of re-organising the centre of the theatre.」難道他們會看不懂嗎?「gray」跟「grey」難道真的是兩種不同的顏色嗎?

       Globish 需要你先判斷對方的程度在哪裡,並據此調整自己的表達方式。首先,你會注意到對方的臉上出現極度專注的神情(不太妙),或是無法了解你在說什麼的表情(你會認為「他聽不懂」。錯了!是「你讓他聽不懂」,所以現在你成了那個「迷失」的人,同時也即將要永遠失去這筆生意了。)。

       對英語來講,溝通品質的好壞是由英語能力未達期望的人來負責。Globish講求的則是溝通效率,而這個責任落在表達的人身上。如果人家聽不懂你講的話,那是你的錯,怪不了別人。

       我身邊就有個活生生的例子,是我的一位員工兼好友,他在香港買了幾件襯衫。裁縫師父一早到飯店房間找他,接下訂單並丈量尺寸,等傍晚六點的時候再把做好的衣服送到房間。但我看他身上穿的襯衫,袖口上面的姓名縮寫並不是代表Edmund Konrad Gibson 的EKG,所以我就說他的衣服是偷來的;結果不是。他說,他想要紅色的姓名縮寫,而不是一般常見的海軍藍。他非常堅持這點,為了保險起見,還用粗的紅色奇異筆在訂單上寫了大大的「red」。結果,毫無疑問地,他拿到12件潔白無瑕的襯衫,上面的姓名縮寫都是藍色的RED。他非常生氣,不斷辱罵那位香港裁縫師父。我跟他說,這是他自己的錯,怪不了別人,因為是他在溝通過程中失了準頭。就像打高爾夫球的時候沒能把球打進洞裡,不會有人認為是球洞的錯。想要溝通的人必須用盡一切方法提高效率、擊中目標。想在國際溝通中達成這一點就要靠Globish,完美的學術英語派不上用場。實事求是、讓別人聽懂你的話,這才重要。

       Globish中,同樣的句子至少要重複兩次。把同樣的意思換句話說;用不同的字重複自己的意見;用同義字或近似字把要說的話再說一遍;就像我剛剛做的一樣。如果你講第一遍就達到90%的打擊率,再說一遍就會提升到99%,講完第三遍後,99.9%已經算是最糟的結果了。這就是你跟世界上88%不把英語當母語的人溝通時會發生的事。

       Globish 不只是言詞,也包括身體語言。在多國籍團體中,大家有時會認為義大利人英語講得不錯,但別人講的他們卻聽不懂。一般認為這是因為他們講話時會用很多的手勢和肢體語言,但我們其他人不會。這些動作可以幫助我們理解他們,但我們沒有這麼多動作,所以他們沒辦法理解我們。我們的溝通行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缺乏手勢的:在網路攝影機出現以前,我們用的是電話;電視新聞主播沒有任何動作地端坐在麥克風前;演說者的雙手牢牢固定在講桌上…等等之類的。我們都忘了,還有很多東西可以透過聲音以外的方式來表達。然而在國際場合中,這是幫助訊息傳達的一種方式。利用你的手、臉、眼睛,任何你想得到的地方,只需要多一點注意和訓練就行了。

       Globish 依賴所有能夠取得的輔助。對你的語言來講,視聽或多媒體工具只是一項加分的選擇,但對Globish而言卻是必要的。你站在一個人或一群人面前,但你說的話他們可能無法完全聽懂。如果他們能同時在螢幕上看到重點列出,你成功的機會就高出許多。在討論結束後,他們很需要有紙本資料,但如果能在事前發給他們更好,方便他們做筆記或準備提問。Globish的會議記錄是當場撰寫完成的,不然就是當著與會者的面,透過適當的隨身設備,以口述方式記錄。這樣有什麼地方不懂的人可以及時打斷,同時也可確保大家都同意記錄內容,不會事後再來加一筆。

       Globish 不耍幽默。幽默很難翻譯;即使就商業面而言是可以接受的,卻無法穿越文化界線。 很多人在演講時都習慣以笑話做為開場,目的是要讓聽眾感到輕鬆,並且跟他們打成一片。外國人會禮貌地聽,輕聲地笑,即使這個笑話對他們來講很爛,或早就聽過幾百遍了。在Globish 中沒有必要這麼做,直接切入主題才是最重要的。

       Globish 不用否定疑問句。這是因為答案容易產生歧義性。我們假設愛達荷州波卡特洛市的Bill和東京的佐竹先生兩人都愛貓。如果你問他們:「You don’t like cats?」,Bill會答 「Yes」,而佐竹先生可能會答「No」,如同他說日文的習慣;這個「No」的意思是「我不同意你在問題中所暗示的,我要表達相反的意思。你推測我不喜歡貓,而我要表達相反的意思,所以我回答 no」。還有許多國家也是這樣的做法,因此Globish建議大家,尤其是非英語母語者,回答問題的時候不要只說「Yes」或「No」,而要說出完整的句子:「Yes, I do.」,或者說:「Yes, I love them.」更好。

       Globish 避免使用隱喻或比喻。當美國總統歐巴馬對賓拉登之死發表看法時,他說:「There is no need to spike the ball.」那是什麼意思?(這是某些美式足球隊員會有的習慣動作,當他們成功達陣得分之後,會自豪地把球用力往地上丟。)除了英語之外,這句話在任何一種語言中都很難理解。不要試圖運用任何比喻;平鋪直敘就好了。

       Globish 縮寫字解釋清楚。縮寫字並非在每個地方都一樣。NATO (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在我住的地方就寫成OTAN 。MP 在美國是指憲兵隊 (Military Police),負責把喝醉的水手趕上岸,但在英國卻代表國會議員 (a Member of Parliament)。要不要避開這些可能造成混淆的用法,決定權在你。一旦要用上縮寫字,為了保險起見,最好立刻說明每個字母代表的意義,起碼在第一次提到的時候要這麼做。(許多美國報社在他們的「文字樣式手冊」中強調這一點。)非英語母語者會覺得:「這是有禮貌的做法,這個人真的知道他在面對我們的時候必須從英語轉換到Globish,太棒了。」更好的做法是:把你會用到的縮寫字寫在紙板上,在討論過程中都把它們放在那兒。

       Globish的句子都很短,文法因而變得簡單。 如果可能的話,句子的長度不應超過15個字,這樣文法和句型才能夠簡單易懂。

 

Globish未來的願景將對全世界造成影響

       我認為英語,起碼這個「無咖啡因」版本的英語,會持續以國際溝通工具之姿主導世界。英語享有的特殊地位永遠不會改變,絕不會有退居後位的一天。現在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的溝通全球化。如今寄一封電子郵件到台北,花去的時間比一百年前在百老匯走過一個街區去郵局還短,就更別提當時寄出去的信還要等一個月之後才到得了台灣。

       有些專家預測,從國民生產毛額來看,中國將成為第一經濟強權。這我不知道,我只曉得就算這件事真的發生了,也不表示中文會變成國際溝通語言。即使在今天,中文已是最多人使用的語言,從歷史的角度來看也已經來不及了:到那時,中國所有對此榮景有所貢獻的高階經理人都已經很熟悉 Globish,他們若是有所成就,只會更加鞏固這項「輕英語」的地位。他們會成功,並不是因為英語的強勢主導及他們有限的英語能力不構成障礙,而是因為他們能夠掌握足夠的英語來達成目的。因此他們會喜歡繼續採用這種方式,而不是要其他人改用困難的中文。

       東亞各國剛發現Globish是唯一的解決辦法,很快它就會成為該地區以及全世界偏好的溝通語言。

       這對佔全球總人口12%的盎格魯薩克森族群也帶來深遠的影響。經濟上的競爭到處都有,就跟觀念上的爭執一樣,而這場殘酷的競賽有兩種人參與其中。有一種人只會英語,而且其中大部份人還沒理解到,他們的母語不盡然是目前世界上其他人所使用的語言。另一種人,除了自己的一種或多種母語外,還掌握了達到Globish 程度的英語。誰才是佔優勢的一方呢?

       Globish 對徵才決策所造成的影響更大。假設我人在台北,而且需要緊急的眼部手術,醫生的英語能力會比他的醫術更重要嗎?和救治我的眼睛相比,語言能力不是一件小事而已嗎?我要找全台灣最好的眼科醫生,不管他的英語如何。今天只要我是某個國際企業的高階行政主管,我就面臨類似的抉擇。我會雇用各領域中的專才,還是英語最流利的人?如果你認同 Globish 的願景,你就會把升遷機會留給最好的人才,只要他們能達到溝通精確的程度就好。重要職位最好還是讓頂尖人才來坐,而不是次好但英語較佳的人。

       對 Globish 而言,沒有誰比誰強這回事,企業組織因而可以提升效率、時效及資產:拜簡單、有條理的全球溝通所賜,你可以在成功之路上更加妥善地運用資產。

       有些英語母語者爭辯說,當他們寫信給其他英語母語者時(事實上這很常發生),對方會預期看到工整的學術英語。確實如此,但他們也應該記住,今天你寫的任何東西都不是只有你的收件人會讀到。以第三個千禧年資訊科技發達的程度,信件的電子副本可能在你不知情的狀況下,當天就經由網路傳送到烏蘭巴托去了。如今每當你寫下文字時,你是寫給全世界的人看,所以應該把英語調整到可接受的最低程度。你說的話也同樣會被記錄下來。歐巴馬的就職演說在世界各地播出;如果他以Globish發言,美國人不會看出內容或形式上的不同,但為數眾多的阿富汗人卻不需透過翻譯即可理解。到globish.com這個網站上去看看他的版本和我的Globish版,你就會明白。翻譯這件事,就算沒有違背原旨,也總會涉及改寫。譯文的程度如果不及Globish ,你會損失慘重,因為跟你文字程度相符的人懂得還不夠多,無法掌握溝通,會因此錯失許多微妙之處。 如果超越Globish,你會無法抓住這一個區塊的人,因為根據他們的觀察,這樣的程度通常已經夠用了。

 

改用 Globish ,對英語母語者來說是否很難?

       還有,對英語程度已經超越Globish的人來說,會不會也很難?是很難,因為這樣不太自然,不過卻是可行的。許多人意識到這樣的需求,他們講的內容已經很接近 Globish。我們做的只是將其整理一番、制訂規則、並提高精確度。我們都有辦法運用不同的字彙、謹慎地做表達:對小孩如此,對媽媽也是如此;她們絕不會接受你講出那些她們認為是以下犯上的字眼。

       我們要記住,Globish不是一種宗教,而是一種飲食控制。就像節食一樣,你要盡力遵守所有的概念及建議,但是偶爾來上一杯紅酒並不會把事情搞砸,你還是會繼續變瘦的。寫作的時候,也有一種軟體可以提供協助;它會在一份正常的英語文件上標示出對Globish而言太過複雜之處,並列出所有可能的同義字,其中適合Globish的會特別標示,也會有簡單的字義說明。你可以自行決定哪些要保留,哪些要替換。

       這套軟體讓你可以在一般全球通用的Globish中,加入廣為接受的特定產業或交易用詞,使其更加豐富。有了這項工具,任何公司、辦公室、任何機構都可以確定,世界上可以看懂他們文件的人增加了五到十倍。減省翻譯費用並不是最重要的理由,因為在許多國家,翻譯是一項法定義務。主要的差別在於翻譯耗費的時間;讓訊息即刻傳送到世界彼端而不用多等一週,這件事跟訊息本身一樣重要。因為資訊的價值就像生菜一樣,敗壞得非常快。給股東的年度報告、給全球員工的備忘錄、給客戶的信件、給使用者的說明書,都應該以Globish撰寫,和學術英語寫成的文件相比,點擊率會高出十倍。而且它仍是非常正確的英語,英語母語者不但無法質疑,甚至根本認不出來。

 

對英語母語者和教師會造成什麼影響?

       英語母語者會被劃分為兩個族群。抱持傳統意見者還是會說:「我的英語很完美,至少是它該有的樣子,這很合乎理法。如果在摩洛哥沒人聽懂我說的話,那是因為當地人無法將我的語言掌握好。這是他們的問題,不關我的事。要不要進步就看他們自己了。」相對於傲慢(我們不要說自大)的英語母語者,一個不會講半句阿拉伯文的巴西人卻會透過討論贏得合約,只因為他是以Globish進行溝通,能讓摩洛哥人輕易理解。

       另一群人則會說:「我一直夢想著我們在家裡講的英語會成為世界語言,現在情況不再是如此,我會接受這件事。我會不計代價讓自己能順利溝通,這是我的目標。我在乎自己能否被理解,因此這件事變成我的責任。為了提高自己贏得合約的勝算,無論對我而言有多麼不自然,我都會改用Globish。」這些人才是贏家。

       教師也會有兩種英語程度截然不同的教學目標。面對某些學生,他們教授的英語仍以文化、文學、傳統、文壇巨擘為重點。其它大多數學生則只想掌握「足夠」在國際舞台上謀生所需。他們要的是單純的學習目標,透過新的教學取向、新的學習技巧來學習Globish 。這兩種教學任務同樣令人感到刺激與滿足,但我們不應將兩者混為一談;它們是不同的。

 

從英國文化協會的觀點看英語的未來

       如果沒有英國文化協會率先發聲、表達關切,這一切的觀察與發現聽起來不過是一名來自歐陸之人的利己之見。英國語言及文化的權威機構─英國文化協會,早在1997年就看見這波趨勢, 並在2006年發表的報告《English Next — 2006》中提供更新的資訊。該書作者David Graddol是 「一位英國應用語言學家,在與global English相關的議題上,他也是一位知名作家、廣播員、研究者及顧問」。(http://www.britishcouncil.org/files/documents/learning-research-english-next.pdf)

以下是部分書摘:

……只會英語的畢業生面對的是黯淡的經濟前景,因為在國際企業和機構當中,來自其他國家具備多語能力的年輕人被證明比他們的英國同行更具競爭優勢。

……「英語作為全球語言」這件事日後的發展可能不如原先假設的那麼簡單。

……在 90年代中期,一些英語母語者顯露出的那種自滿的姿態,如今已難再現了…當時他們認定英語「大獲全勝」是木已成舟之事。

……有一種新語言正迅速推翻莎士比亞的語言,成為世界的通用語 它就是具有嶄新全球化型態的英語這不是我們過去所熟知,並且當成外國語言來教授的英語,而是一個新的現象。如果它取得了某種勝利,那或許不是一件值得英語母語者大肆慶祝的事。

……那些相信英語母語者仍然控制著事態發展的人將會感到非常困擾。

……經濟優勢正在衰退中當英語成為一項近乎普遍的基本技能時,它在歷史上提供給其持有人(個人、組織、國家)的競爭優勢也將逐漸消逝。

……Global English代表的可能是與過去之間的重大斷絕,而不是現代英語在世界舞台上的勝利。

……研究也開始顯示出,英語母語者有多不擅長用英語進行國際溝通。如果能在他們母語課程中導入English as a Lingua Franca ELF,以英語為通用語)」的教學大綱,或許會有幫助

……英語母語者過去被視為黃金標準;品質與權威性的最後仲裁者。在這股新的、迅速崛起的風潮中,英語母語者越來越可能被視為問題的一部份,而不是提供解決方案的人。

……傳統上一直認為英語母語者提供了權威性標準,他們是最好的老師。但現在他們可能會被視為阻礙了global English的自由發展

 ……這不僅是因為英語母語者的存在對英語非母語者構成威脅。日益成為一個問題的,或許是在通用語使用者之間形成的實務社群(community of practice)中,幾乎看不到有英語母語者,因為他們的存在會阻礙溝通。

……英語母語者對全球通用語言享有專屬知識的時代快要結束了。
 

       Globish只是替Graddol 在世界各地的觀察心得下了一個實用的定義,也就是他所謂「global English」的第一個結構化版本。因為它很夠用、很容易掌握(每天一小時、持續六個月已經算是很多了),外國人還有許多時間去學習另一種語言。Globish 本身並不是一種語言,因為語言負載了文化,反映了「生活的藝術 (art de vivre)」,表達了一個語言族群共同的態度。Globish只是一種溝通工具;一個非英語母語者如果要欣賞奧斯卡王爾德或馬克吐溫的作品,就應該花上大把時間與力氣,好好學習英語 ─ 這種具有美的本質、擁有令人讚嘆的文化底蘊、值得尊敬的語言。而這注定會是一條漫長的學習之路,得花一輩子的時間來完成。如果目的只是為了做生意或到世界各地旅行,那麼應該只專心學習Globish,除此之外若還有時間,可以接觸另一種文化的語言,西班牙文、中文、阿拉伯文,還有很多……

 

結論

       Globish 已經夠用了,沒有東西能比「夠用」更「夠用」。無論兒童或職場人士都應該學習 Globish,它可以在短時間內就學會;比這更難的就不需要了。因為學習目標較為單純,而且很快就能看到進步,這樣的課程接受度高、號召力強。預祝你們能順利掌握這項第三個千禧年的國際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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